轉知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5年度獎助學金申請相關簡章,請協助班上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

資格: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方,符合下列任一情形者:
1.顏面損傷
2.重大燒傷
3.神經纖維瘤、色素痣、胎記、血管瘤或其他 疾病、意外及治療等原因,致顏面或身體外顯部位有可清楚辨識之外觀差異者(相關訊息同步公告學校網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