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4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,請轉知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提出申請。

一、此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三年內均得以申請。
二、本學期申請期限:115年2月10日起至115年3月10日止